1.两家的母亲是姐妹的亲戚关系(别于"姑表")。
1.姨表弟。
1.母亲的姐妹夫。 2.妻的姊妹夫。宋欧阳修先娶王拱宸妻姊,妻死,再娶其妻妹,故时有"旧女婿为新女婿,大姨夫作小姨夫"之语。见宋邵伯温《闻见前录》卷八。 3.共狎一妓之两男互称姨夫。
1.指可供循环挪用的他人的钱财。
1.母亲的姐妹夫。
1.梵语。即尼姑。
①〈方〉母亲的姐妹。 ②称呼跟母亲辈分相同、年纪差不多的妇女:王~ㄧ售票员~。 ③对保育员或保姆的称呼。
长篇小说。法国巴尔扎克作于1846年。陆军部署长于洛男爵的家庭看似体面,实际上充塞着尔虞我诈。于洛是个好色之徒,把全部家财挥霍在一个又一个情妇身上;女儿抢走贝姨(于洛的堂妹贝特)的情人,后却遭到遗弃;儿子谋害岳父母而获得遗产。贝姨巧妙地报复着这个家庭的每个成员,到头来一无所获。
1.唐杨贵妃姊秦国夫人。
1.最大的姨母。
1.妻子的姐姐。
1.指胡乱认来的亲戚。
1.姐妹婚后子女之间的亲属关系。
1.小姨子。2.称最小的姨母。
1.称母亲的幼妹。 2.旧时称父辈年轻的妾。